现将有关2019级硕士研究生党团关系和户籍关系入学转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仔细阅读并认真做好准备工作。“2019级新生报到注意事项”将于近期公布,请随时关注本网站相关通知公告。
1. 党团关系
(1)入学前是中共党员:应转入党员组织关系。根据新生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类别,按以下方式转接:
① 我校毕业生:到毕业学院党政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② 非我校毕业的省外考生:由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时交到被录取学院。尚未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新生请参照以下内容填写介绍信(已参照往年抬头“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组织部”、去向单位“太原理工大学党委”填写的介绍信,也可转入我校)。
介绍信抬头: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去向单位:太原理工大学XXX学院(XXX学院为考生录取学院名称,务必准确填写)
③ 非我校毕业的省内考生:经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到原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申请,由相关负责人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系统中的目标党组织填写:“中共太原理工大学XXX学院委员会”(XXX学院为考生录取学院名称,务必准确填写),此类考生转接党组织关系不用再开具纸质版的介绍信。
(2)入学前是中共团员:应转入团组织关系,请自带团员组织关系,入学报到时交到被录取学院。
2.户籍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户口迁移自愿原则,凡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的非定向录取研究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办理落户手续,所持各类证件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编号、民族必须完全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与籍贯必须打印到“省-市”或“省-县”,不得只打印到“省”,否则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往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千峰派出所 太原理工大学 (户口在太原市六城区的新生入学时不办理户籍迁移)
特别注意: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户口迁移,一旦正式落入学校集体户,就读期间不得随意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请同学们谨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