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录取公示
根据我校各学院复试录取结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审定,现将我校2024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下表),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太原理工大学2024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公示
2024年太原理工大学-怀柔实验室联合培养学术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公示
二、拟录取考生调档
1. 拟录取的校外考生请及时联系录取学院领取调档函(非定向考生)、定向协议(定向考生),并按要求于4月29日前完成调档或定向协议签订工作。
2. 档案在我校的往届生,将调档函交到研究生院档案室(迎西校区429室)。
3. 我校在读研究生和本科生档案由研究生院统一调档。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我校正式录取名单须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教育部审核通过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如在审核和调档过程中发现有学籍学历不合格、未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调入档案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0351-3176232,3144055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