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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级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24-08-21 10:44:06 访问次数:

2024级硕士研究生新同学:祝贺你即将开启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的学习生涯!为确保顺利入学,请逐条认真阅读以下说明,做好开学准备。

一、报到须知

1.报到学生类别:(1)2024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2)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且于2024年申请复学的硕士研究生。

2.报到凭证: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其它证件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新生入学报到时要进行资格审查,必须携带本人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报到提交材料:录取通知书(正本)。学生留存录取通知书副本(提示:请入学报到时将通知书正本和副本沿线剪开)。

4.报到时间:2024年9月3日,具体报到地点和流程请近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提交请假说明。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手续转接

1.党团关系

(1)党组织关系:入学前是中共党员应转入党员组织关系。根据新生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类别,请按以下方式转接:

① 我校毕业生:到毕业学院党政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② 非我校毕业的省外学生:由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时交到所在学院。尚未转接党组织关系的学生请参照以下内容填写介绍信。

介绍信抬头: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去向单位:太原理工大学XXX学院 (XXX学院为学生所在学院名称,务必准确填写)

③ 非我校毕业的省内学生:经学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到原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申请,由相关负责人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系统中的目标党组织填写:“中共太原理工大学XXX学院委员会”(XXX学院为学生所在学院名称,务必准确填写),此类学生转接党组织关系不用再开具纸质版的介绍信。

(2)团组织关系:全日制研究生团员必须在入学报到规定时间内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入学后一个月内无故不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的,视为自动退团。非全日制研究生团员在规定时间内自愿转入团组织关系。新生团组织关系成功转入必须完成线下、线上两个步骤。

第一步:线下转入

学生所在学院团委负责办理新生团组织关系及档案转接手续。

①团员档案应在人事档案中,随人事档案转交,不必取出;

②如团员档案不在人事档案中,则提交到所在学院,包括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由原团组织密封盖章的档案袋。

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原团组织开具,入学报到时交到所在学院。新生请参照以下内容填写介绍信。

介绍信抬头:共青团太原理工大学XXX学院委员会

去向单位:太原理工大学XXX学院(XXX学院为学生所在学院名称,务必准确填写)

转接完成后,在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内填写团员转入组织关系时间,并加盖公章。

第二步:“智慧团建”线上转入

研究生新生团员在入学报到一个月内,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进行线上转接,具体流程如下:

①登陆个人智慧团建系统(https://zhtj.youth.cn/zhtj/)

②检查并完善个人信息 (手机号码为必填,若有变动,请及时更改)

③点击关系转接—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选择“否”)—转接原因(转接原因选择“升学”)—申请转入组织(点击选择:团山西省委—太原理工大学团委—XXX学院团委—搜索并选择所在班级团组织全称—回到关系转接主页面—检查所有信息是否正确—提交—转接完成)。

党团关系办理事宜如需详细咨询请联系所在学院。

2.户籍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户口迁移自愿原则,凡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的非定向录取研究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办理落户手续,所持各类证件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编号、民族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与籍贯必须打印到“省-市”或“省-县”,不得只打印到“省”,否则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往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千峰派出所太原理工大学(户口在太原市六城区的新生入学时不办理户籍迁移)

特别注意: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户口迁移,一旦正式落入学校集体户,就读期间不得随意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请同学们谨慎选择。

3.人事档案和就业派遣

(1)全日制录取的学生必须按照我校调档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2)非全日制录取的定向学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协议,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不予派遣。

(3)注意事项:

① 全日制录取新生的《人事档案调档函》已随录取通知书发放,学生按照调档函要求填写后送至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寄送或者新生本人自提携带。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邮编:030024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景老师 收/电话:0351-6018580。

邮寄档案接收方式和时间:档案须使用机要或邮政EMS方式邮寄,其它快递不予接收,要求于开学之前寄至我校(以寄送邮戳为准)。

如新生本人自带档案:要求于入学报到当天送至我校(我校接收自提档案的时间和方式请于开学前关注本网站公布的入学报到流程)。档案封皮左上角须做明确标识:“研究生姓名”、“研究生学号”(学号见录取通知书或通过登录我校“硕士招生系统”查询)。

②《定向培养协议书》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中心】中下载《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经工作单位签字盖章、新生本人签字后于开学报到前交到所在学院,学院统一收齐后交至研究生院档案室。

③ 太原理工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要本人办理档案关系,由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办理。

④ 太原理工大学的往届本科毕业生且人事档案在学校托管的新生,由我校学生处档案室核查后统一办理(迎西校区办公主楼631房间,电话0351-6014668)。

⑤ 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是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的依据,档案未到者视为放弃奖助学金评审资格,请全日制新生务必重视档案调入工作,未按规定办理以上手续者,报到入学后不再补办。新生入学报到后请于10月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档案状态。

⑥ 请各位新生务必认真阅读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关于“人事档案转调、学费缴纳”等相关规定。

三、学习方式

我校2024年录取硕士研究生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授课非全日制授课

1.全日制授课

全日制、非全日制(不含管理类、会计专业)录取的研究生全部安排全日制授课方式。

非全日制录取的研究生需注意如下事项:

① 不享受学校奖助学金。

② 学校不安排住宿。

③ 仅限于全日制培养环节,录取和毕业方式仍为非全日制

2.非全日制授课

非全日制录取的管理类和会计专业的研究生按照非全日制方式授课,公共课一般安排在周六日,专业课由学院安排上课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可咨询学院,办公电话:0351-3176702(经济管理学院)、0351-3176776(文法与外语学院)。

四、公寓住宿

我校研究生公寓为4人或6人间,由于学校住宿较为紧张,请报到学生慎重考虑是否住宿,学生住宿期间在每学年中途不办理退宿。

1.申请住宿的学生范围:

(1)2024年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于2024年复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申请住宿注意事项:请及时关注本网站已发布的住宿申请通知完成申请。有住宿需求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全日制新生,可电话联系我校公寓中心或入学报到时向公寓中心现场咨询。

五、教材购买

1.公共课及专业课均不统一购买教材。

2.公共课各科目所用教材清单(不含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公共管理专业)见附件1:公共课教材清单,研究生应在开课前准备好教材。

 附件1-2024级硕士生公共课教材清单.xls

3.专业课教材由授课教师安排。

六、收费项

1.学费

学制三年,按学年缴纳,其中:

(1)全日制专业的学费为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照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2)非全日制专业:①工商管理、会计专业的学费为25000元/年;②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的学费为16000元/年;③单独考试类专业的学费为16000元/年。

2.公寓费

每生每年住宿费用4人间为1200元/年/人,6人间为1000元/年/人(或800元/年/人)。

3.公寓用品费

我校公寓中心可为学生提供代购新生生活用品服务。新生生活用品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经省级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优质公寓用品。包括:棉被(1条)、棉褥(1条)、床单(2条)、被罩(2件)、枕巾(2块)、枕芯(1件)、枕套(2件)、床垫(1条)、夏凉被(1条)、暖瓶(1个)、脸盆(1个)、电源插线板(1个),共12种16件,招标价为730元左右,以实际中标价格收取(学生自愿购置)。

4.入学体检费和医疗保险费:依据国办发[2008]119号《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和国办发【2021】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名医疗保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鼓励全日制研究生参加高校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全日制新生需交纳以下费用:

(1)新生入学体检费50元(校财务代收)。

(2)医疗保险费:入学时按照校园网公布的缴费时间、缴费方式和缴费金额办理。(注:①如果入学时不准备参加太原市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同学需务必告知家长在本地参加保险并在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网下载填写《自愿放弃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保证书》,不得重复参加医保。②所有医保规定和政策请同学们随时查阅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网页。)

5.校园一卡通预存费:200元。

七、缴费方式

为方便新生办理并保障缴费安全,每位新生均需要缴纳第六条所列的“学费、公寓费、体检费”。缴费方式分微信平台缴费、银行划扣和助学贷款三种方式,缴费开始时间为8月29日。

1.“微信平台”缴费

(1)学生通过本人微信添加“太原理工大学财务服务平台”公众号,进行身份绑定,点击“更多功能”→“新生通道”,按照提示登录后,选择“交费/付款”,根据提示进行缴费。缴费支持微信和支付宝两种支付方式,如遇限额,可修改缴费金额分次缴纳。缴费项目可勾选,支付后可查询支付状态。

(2)8月29-30日暂停微信平台缴费,8月31日后可继续微信平台缴费,请尽快完成支付,以免影响开学报到、学籍注册等后续事宜。

(3)微信平台缴费如遇问题,请截图保存,切勿重复缴费,开学后到财务部薪酬与学生事务科核实处理。

2.“银行划扣”缴费

我校将于8月29日-8月30日统一通过“银行划扣”方式完成新生缴费。同学们需要在银行划扣开始前将学费、公寓住宿费、体检费等应缴费用足额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太原理工大学建设银行联名储蓄卡内,学生使用该银行卡前应自行激活。补办新卡的同学可自行在太原理工大学财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添加银行卡信息后正常划扣。划扣缴费结果可在我校财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的缴费界面查询。为避免误划扣,请于8月31日银行划扣完成之后再存入生活费。

建行储蓄卡使用注意事项如下:

(1)该卡已在学校财务部门相关系统中注册,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缴纳学杂费、领取奖助学金、生活补助、校园卡充值等用途。请学生务必妥善保管并及时修改密码,初始密码为:955330。

(2)新生收到银行卡后,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建行卡、本人使用手机等材料在建设银行任意网点激活银行卡,并完善个人信息;然后在柜台办理代收学费签约申请,并领取《代收(缴)业务第三方签约回执》确认签约成功,学生存入至少0.01元方可正常使用。该卡为建设银行的“二类账户”,交易金额限定为每日1万元,每年20万元,如不能满足使用需求,可在激活建行卡时将此卡指定为“一类账户”。

(3)如果收到的录取通知书中没有联名储蓄卡,是由于新生在研究生报考信息中填写的身份证号或姓名有误,或者名下银行卡数目达到上限,银行无法预先办理。遇此情况,新生可在当地建设银行网点办理或者入学报到后在我校附近建行网点办理。

(4)新生如不慎将卡丢失,请及时拨打建行客服电话95533挂失,并于开学报到后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建设银行太原迎泽西大街支行(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南门东侧300m左右)补办新卡。

(5)自行办理或遗失补办新卡的新生,可自行在“太原理工大学财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添加银行卡信息或到我校财务部办理卡号登记或变更手续,以免影响奖助学金发放(迎西校区:办公主楼217室,明向校区:办公主楼B108室)。

(6)针对高发的网络、电信诈骗,提示新生谨慎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和资金安全,不要点击不明链接和扫描不明二维码,不要轻信电话、短信、QQ和微信中所谓的中奖、退款、退货、验资、司法协查、积分兑换等要求汇款的不明信息。报到前学校财务人员和银行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理由使用任何形式联系新生。

3.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执行,研究生最高可申请20000元。生源地贷款只能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其它费用需正常缴纳。若贷款金额不足以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请通过微信平台补交差额。具体事宜入学报到后请关注学院相关通知。

八、其它事项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学校相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应按指定时间和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在报到三个月后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在三个月内未能治愈,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允许休学一年。

2. 报到后如发现在初试、复试、录取环节存在作弊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所有学生到学院报到时必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学生本人签字后须留存学院。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新生报到时自备本人近期一寸白色底版照片10张左右,供办理各种证件使用。

4. 2024年录取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请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硕士招生→下载中心”下载《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并按要求填写,于9月1日前交到明向校区研究生院B407房间。

5.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于2024年申请复学的学生,请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硕士招生→下载中心”下载《研究生复学审批表》并按要求填写,于9月1日前交到明向校区研究生院B407房间。

九、咨询电话

如有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351-3176232或者以下部门(科室)办公电话。

人事档案:研究生院0351-6018580、学生工作部0351-6014668

户籍办理:保卫处户籍科电话0351-6014496

公寓住宿: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电话0351-3176336

党团关系:咨询各学院学工办

缴纳费用:财务部缴费科电话0351-6018227/0351-3176456

校医院:0351-6111842

助学贷款: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电话0351-3176209

新生可关注“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及时查看相关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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