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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和复核有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 作者: 日期:2023-02-27 10:00:00 访问次数:

 根据教育部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安排,报考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已于2023年2月22日15:00公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考生请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进行查询。

2.考生若对初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复核统一采取网上申请方式(不接受现场申请)。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28日—3月1日18:00前,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等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报考我校指定邮箱:tyutgs@tyut.edu.cn,截止时间后发送的成绩复核申请材料将视为无效申请。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了解附件内容,按照规定要求按时准确提交复核申请。

统考科目成绩复核工作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工作由考生报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负责。成绩复核只核查答卷姓名、考生编号是否与考生本人对应,考生答卷有无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有加分错、登分错,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不重新评阅答卷。成绩复核结果由考生报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于3月5日前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考生。

3. 考生如对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反馈的初试成绩复核结果仍存有异议,可于3月7日18:00前再次向报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提交网上二次复核申请,二次复核申请要明确科目、题号以及再次复核理由(复核理由须明确考生作答内容及认为正确或得分偏低的说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再次对统考科目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由考生报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及时通知考生。

4.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351-3176232。

附件1: 山西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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