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9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内“通知书邮寄地址填写”填报情况分为两种:
1. 已在6月21日截止时间前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通知书邮寄地址填写”内选择确认提交“我要邮寄”的考生,邮政EMS已寄送,寄出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具体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请相关考生近期注意查收。
2. 已在6月21日截止时间前在【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选择“到校领取”、以及尚未登录系统确认的考生须到被录取学院领取,学院领取时间为6月24日-7月3日,其中:
(1)录取为化学化工学院、煤科学与技术教育部与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的考生统一到化学化工学院领取;
(2)录取为矿业工程学院、原位改性采矿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考生统一到矿业工程学院领取;
(3)录取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新材料界面科学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考生统一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领取;
(4)录取为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新型传感器与智能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考生统一到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领取;
(5)我校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院代码006)调整为土木工程学院(学院代码006)和建筑学院(学院代码032),录取专业为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专业的考生请到建筑学院领取,录取为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的土木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的考生请到土木工程学院领取。
3. 到校代领录取通知书注意事项:
(1)代领人必须携带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录取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签代领人姓名,签字示例:张三(代)。
(2)代领人必须在领取单签代领人姓名,签字示例:张三(代)。
4. 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的材料有:调档函、调档须知、联名储蓄卡。如果收到的录取通知信封中没有银行卡,是由于新生电子档案中身份证号或姓名有误,或者名下银行卡数目达到上限,银行无法预先办理。新生遇此情况请仔细阅读本网站“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缴费内容,自行办理相关事宜。
5.考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如果遇到错领、漏领等情况,请及时联系录取学院或我校研招办。
研招办电话:0351-6010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