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录取通知书采集邮寄地址的结果”,现将2022年博士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1、发放原则
①考生如在截止日前未采集邮寄地址,非我校考生将按照报考信息中的通讯地址默认邮寄,本校考生默认按录取学院所在校区自取。
②应届生未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暂缓发放;
③尚未提交三方协议的工程博士,暂缓发放。
2、校内自取时间和地点为:
7月28日下午15:00-17:00
迎西校区办公主楼113办公室,明向校区办公主楼B407办公室
备注:自取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代领,请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考生签字的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未及时领取的,8月下旬至明向校区主楼B407办公室领取。
3、选择邮寄的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29日通过EMS发出,请保持手机畅通,以免影响通知书接收。
4、其他事项
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的有建行银行卡、开卡事宜说明书。
如邮件内无银行卡,相关问题请咨询银行,办公电话:0351-6197056、6018900。
邮件寄送相关问题可咨询邮局,办公电话:0351-6348171。
如有问题,请联系研招办3144055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