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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入学报到注意事项
来源: 作者: 日期:2019-07-15 18:59:23 访问次数:

祝贺您被录取为太原理工大学2019级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入学报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仔细阅读并认真做好报到准备工作。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

所有录取为2019级博士研究生均须到校领取《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领取地点: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行政主楼423办公室;领取时间: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领取通知书注意事项:

1.本人携带身份证,签字领取。

2.通知书也可代领,须携带以下证件:

(1)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录取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上签代领人姓名,签字示例:张三(代)

(2)在领取单签代领人姓名,签字示例:张三(代)

3.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联名储蓄卡,若收到的录取通知信封中没有银行卡,是由于新生在研招网填报信息中的身份证号或姓名有误,或者名下银行卡数目达到上限,银行无法预先办理。新生遇此情况请仔细阅读本通知第六条“缴费方式”有关注意事项内容,自行办理相关事宜。

4.录取应届考生在领取通知书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在右上角标明录取学院代码及名称(学院代码详见http://www.gs.tyut.edu.cn/info/1013/1601.htm)。已提交复印件或电子版的考生不必重复提交。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1.唯一报到凭证:太原理工大学签发的《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其它证件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应届考生在入学时要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2.报到时间:2019年9月15日(具体报到流程请务必于9月初登录本网站查询)

3.报到注意事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校研究生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报到所需提交的材料:通知书(正本)

通知书副本沿线剪下考生留存特别注意:请考生报到前将通知书正本和副本沿线剪开进行分离

三、报到手续转接

1.党团关系

1)入学前是中共党员:应转入党员组织关系。根据新生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类别,按以下方式转接:

我校毕业生:到毕业学院党政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非我校毕业的省外考生:由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时交到被录取学院。尚未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新生请参照以下内容填写介绍信(已参照往年抬头“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组织部”、去向单位“太原理工大学党委”填写的介绍信,也可转入我校)。

介绍信抬头: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去向单位:太原理工大学XXX学院(XXX学院为考生录取学院名称,务必准确填写)

非我校毕业的省内考生:经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到原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申请,由相关负责人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系统中的目标党组织填写:“中共太原理工大学XXX学院委员会”(XXX学院为考生录取学院名称,务必准确填写),此类考生转接党组织关系不用再开具纸质版的介绍信。

2)入学前是中共团员:入学报到时请自带团员组织关系,报到后提交到被录取学院。团关系相关事宜请咨询被录取学院。

2.户籍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户口迁移自愿原则,凡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的非定向录取研究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办理落户手续,所持各类证件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编号、民族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与籍贯必须打印到“省-市”或“省-县”,不得只打印到“省”,否则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往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千峰派出所太原理工大学(户口在太原市六城区的新生入学时不办理户籍迁移)

特别注意: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户口迁移,一旦正式落入学校集体户,就读期间不得随意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请同学们谨慎选择。

3.人事档案

(1)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定向全脱产除外)与户口,工资由原单位发给。定向或委培生须领取定向委培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签字盖章后于720前交到研究生院423房间。

(2)考生若被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

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研究生院。因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及奖学金的评审按人事档案是否按时调入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为准,请考生务必重视档案调入工作,入学报到后于9月底至10月初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档案状态,档案未到者视为放弃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和发放资格。

四、公寓住宿

我校博士研究生公寓一般为4人间,由于学校住宿较为紧张,请报到学生慎重考虑是否住宿。申请住宿的学生须于7月30日前,填写“住宿登记回执表”(见附件)发送至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电子信箱tyutgy@qq.com。根据相关规定住宿期间在每学年中间不办理退宿,不申报者不安排住宿。(注:如有变动,以学生入学实际情况为准,不另行通知)。

五、收费项目

1.培养费

博士研究生培养费10000元/年,分年度缴纳,共缴4年。

2.公寓费

每生每年住宿管理费为1200元/年·人(2004年省物价局标准)。另根据新生需要,学校可代购公寓用品,包括被子、褥子、床单、被罩、枕头、蚊帐、饭盒、暖水瓶等十五件左右,每套为600元左右(自愿采购)。

3.入学体检费:50(依据国办发[2008]119号),体检时统一缴纳。

4.校园一卡通预存费:200元。

5.医疗保险费:入学后以班级为单位收取医疗保险费用;入学后关注学校网站和校医院网站(医疗保险政策见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网站)。

六、缴费方式

为了方便新生入学并保障缴费安全,每位新生均需要缴纳本须知第五条所列的“培养费、公寓费及校园一卡通预存费”。请随时关注本网站关于具体的支付方式、缴费时间等通知公告,预计7月下旬通过手机支付或者网上支付的方式开始缴费。

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学校为每位新生免费办理了一张太原理工大学建行龙卡联名储蓄卡(以下简称联名储蓄卡),并随录取通知书寄给新生。该卡具备银行储蓄卡的所有功能,已在学校财务部门相关系统中注册,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缴纳学杂费、领取奖助学金、生活补助、向校园卡充值等用途。请务必妥善保管并及时修改密码,初始密码为:955330。

2.新生收到太原理工大学建设银行联名卡后,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当地建设银行网点进行激活并绑定正常使用的手机号码后,存入至少0.01元方可正常使用。该卡为建设银行的“二类账户”,交易金额限定为每日1万元,每年20万元,如不能满足使用需求,可在激活建行卡时将此卡指定为“一类账户”。

3.如果收到的录取通知书中没有联名储蓄卡,是由于新生研招网报系统中身份证号或姓名有误,或者名下银行卡数目达到上限,银行无法预先办理。遇此情况,新生可在当地建设银行网点办理或者入学报到后在我校附近建行网点办理。

4.如不慎将卡丢失,请及时拨打建行客服电话95533挂失,并于9月开学报到后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建设银行太原迎泽西大街支行(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南门东侧300m)补办新卡。

5.自行办理的或遗失补办新卡的新生须自行到我校迎西校区财务部125房间直接注册或修改原注册卡号,明向校区新生到“师生服务大厅”一楼财务部112办公室办理登记,以免影响奖助学金发放。

6.缴费方法:请随时关注本网站关于缴费流程的具体通知公告,逾期不缴费者后果自负。

7.针对高发的网络、电信诈骗,提示新生谨慎保存个人隐私信息,不要点击不明连接和扫描不明二维码,不要轻信电话、短信、QQ和微信中所谓的中奖、退款、退货、验资、司法协查、积分兑换等要求汇款的不明信息。

七、其它事项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学籍规定,新生入学后,应按指定时间和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在报到三个月后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在三个月内未能治愈,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允许休学一年。

2.报到后如发现在初试复试录取中存在作弊违纪等行为,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学。

3.新生报到时备本人近期同底版脱帽半身正面一寸黑白照片5张、红底彩色照片2张,照片在报到当天上交录取学院,供办理各种证件使用。

4.新生入学后尽快到所属学院(实验室)领取《研究生手册》和《研究生科研安全手册》。手册中涉及我校研究生各类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对新生入学后的学习、科研和生活有重要指导作用,请务必认真阅读。新生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查询各类规章制度。

5.助学贷款:参见我校学生处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网址连接如下:http://qgzx.tyut.edu.cn/ns/(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咨询电话

人事档案:研究生院档案室,咨询电话0351-6018580、6102003

户籍办理:保卫处户籍科,咨询电话0351-6014496

公寓住宿:后勤公寓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351-6014737、6018434

党团关系:咨询各录取学院学工办

财务部:0351-6018050

校医院:0351-6111842

 附件-住宿登记回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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